10.3969/j.issn.1003-1073.2019.11.017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改变,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老年人口抚养比由1982年的8.0%增长到2017年的15.9%,人均寿命的延长扩大了养老金缺口, 建立在现收现付制基础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挑战.与此同时,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建立多主体、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需求更加迫切. 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先行者,德国在2001年进行的"里斯特养老金"改革转化思路,探索出适应本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新型养老模式, 实现了构建多元主体、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在相似的社会问题和养老压力下,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为我国破解养老困局提供了新思路.
201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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