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048.2011.01.016
日本行政立法过程中的意见公募程序析论
日本行政机关的立法权有职权立法权与授权立法权两种类型.行政机关在行使其立法职能时要履行意见公募程序,即向社会主体公开征求法规草案意见,它基本遵循草案公示、意见征集以及意见反馈这样的过程.在日本行政立法实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与效果,并逐步形成为制度化的措施,在制度建构、适用例外、意见反馈等方面对我国法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职权立法、授权立法、行政程序法、意见公募程序
F83;D92
国家社会科学项目"立法后评估研究"017BFX010;2010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2011-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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