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日历史和解的思考——以宽容与反省、记忆与忘却为分析框架
中日两国虽然在1972年实现了邦交正常化并于1978年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但是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和解.战争责任、历史认识伴随着领土争端等现实性问题一直影响着两国关系的良性发展.国家间要实现成功的历史和解,加害国和受害国双方都有必要关注宽容与反省、记忆与忘却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宽容与反省、记忆与忘却作为一种分析框架,从政治学的视角对中日历史和解进行剖析,可以看出:日本要在战争责任以及历史认识的问题上有明确且深刻的反省,才有可能得到中国人民真正意义上的宽容;同时,中日两国应该在坚持条约精神、原则共识的基础上,正确认知和解读双方的历史认识,在涉及侵略战争等历史记忆的问题上探讨共同记忆的可能性,才具备中日历史和解的前提条件.
宽容与反省、记忆与忘却、中日关系、历史和解、历史记忆
D831.3(各国外交)
2020-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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