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传统风险投资模式形成的历史考察:以“VC宪章”为中心
在发展主义的政策范式下,为了能使民间风险投资公司的成立合法化,且又要遵守垄断禁止法禁止成立持股公司的原则,并防止与中小企业政策产生矛盾,日本公平委员会采取了折中的方案,出台了“VC宪章”.“VC宪章”使日本大金融机构、大企业出资成立风险投资公司成为可能,并为风险投资三方主体间的交易提供了治理框架,约束了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成为了日本传统风险投资模式的制度起点.
日本传统风险投资模式、VC宪章、持股公司、制度
F13/17(各国经济)
201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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