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458.2012.01.009
日本近年民事取证制度改革述评
日本民事取证制度一直以来都以文书提出命令制度为主导,但当事人照会制度在新民事诉讼法中的增设,打破了大陆法系国家民事取证制度中法院参与的惯常做法,受到了日本学界与实务界的普遍肯定。在近年对民事诉讼法所进行的若干次修改中,日本立法机关又对当事人照会制度以及先前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等进行了改革与完善,逐渐形成了独具日本特色的民事取证制度体系。就长远来看,日本在民事取证领域仍将继续保持法官职权进行主义的取证模式,但其中会呈现出愈益浓厚的当事人主义色彩。
民事取证制度、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当事人照会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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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3(各国法律)
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CDJRC10080005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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