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458.2006.01.007
日本农业保险模式及其在中国的实现条件
@@ 自2003年以来,农业保险成为被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受到中央政府以及有关部委的空前重视,2004年保监会按照"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上海、江苏、黑龙江、新疆等九个省份开始农业保险改革试点.按照政府所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试点可以采用四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模式②:政府主办政府组织经营的模式;政府支持下的互助合作经营的模式;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其中第二种模式借鉴的便是日本农业保险的模式.作为世界农业保险的五种主要制度模式③之一,日本农业保险的模式自然有其鲜明的特点和特殊的优势.
日本、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模式、政府支、制度模式、公司经营、改革试点、组织经营、中央政府、政府主导、政府主办、相互保险、世界农业、商业保险、热点问题、模式借鉴、合作经营、黑龙江、保监会、新疆
F8(财政、金融)
河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SZ040418
2006-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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