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4595.2023.04.027
我国水源地准保护区法规体系现状及建议
2017年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必要时可以设置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并规定了准保护区保护的基本要求.但经过多年实践出现了各地标准不一,准保护区的保护得不到重视的局面.产生该局面的重要原因就是准保护区法规体系功能性不健全.本文针对我国相关法规在管理体制、水源地准保护区的性质、法律法规体系滞后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法规体系的建议.
水资源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资源保护制度、饮用水
TU991.11(地下建筑)
苏州大学第二十四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KY20220615B
2023-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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