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4595.2023.03.025
大数据下个人信息保护适用行政公益诉讼研究
公民个人信息包含了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隐私等内容,在当前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内容兼具公民人格属性和信息经济属性.信息收集处理行为过程中,各类网络平台、应用软件运营者能够接触到各类信息,并能对其进行不同的处理;行政机关同样面对海量信息,但在信息收集处理过程中不只是收集处理者,还是对此依法享有监管职权的监管者.网络信息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利弊皆显,但当前在行政法领域还不能全面完善地保护大数据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依然面临着多样的潜在危险.实践中作为监管者角色的行政机关对此可能出现职权懈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职权的行为.较于个人维权的难度与不便,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改善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问题,完善在大数据下行政领域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大数据、个人信息、行政监管
D925.3(中国法律)
2023-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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