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4595.2022.29.067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乡镇政府职能研究 ——以四川省三江镇地方实践为切入视角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乡镇政府作为政府层级中最下层的行政单位,是国家各项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目前乡镇政府在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还面临着治理理念转变较为困难、部门权责不清,协同不力、治理主体单一,多元治理主体合作共治机制不健全、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乡镇政府从树立现代化的人居环境治理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等路径出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农村人居环境、乡镇政府职能、三江镇
D630;D422.6(国家行政管理)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22Y515
2022-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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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