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4595.2022.16.024
论商标法中过失帮助侵权行为
商标权帮助侵权的过错要件应服从《民法典》的规定,其仅包含故意而不包括过失.行为人过失实施帮助侵害商标权的行为与直接侵权人的行为之间没有主观意思联络,二者不存在共谋,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人过失实施帮助侵害商标权的行为虽不构成帮助侵权,但并非豁免其任何责任.可以考虑引入物理环境中已成熟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在行为人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时,承担因其侵权行为带来的对应后果.
商标法;过失;帮助侵权
D923.43(中国法律)
2022-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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