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4595.2022.01.026
基于先进产业和污染防治方法的化工行业企业许可排放量核定方法研究 ——以太湖流域为例
本文针对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特殊要求,聚焦太湖流域化工行业生产工艺与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产生、经济效益、工艺设备、处理效果以及管理水平等指标的企业先进性评价指标体系.并依据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行业指标、环统数据以及排污许可申报数据计算得到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与现有基准排水量标准进行比较,发现远低于国家现行的排放限值,对于无法给出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先进性评估结果确定许可排放量的压减百分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技术方案,可为本行业和其他行业基于先进技术的排污许可限值的确定提供依据,并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化工企业;许可排放量;太湖流域
X703.5(一般性问题)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ZX07208-003
2022-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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