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29/j.cnki.enterprise.economy.2018.12.024
基于利益主体的江西赣南古村落再生发展模式研究
赣南古村旅游作为以独特文化为根基的一种旅游业态,其发展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的目标,并已成为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引擎.然而,由于当前古村发展的各类主流模式仍旧受到地方政府资金短缺、旅游开发非专业化、监管权责不明等问题的限制,阻碍了古村落再生发展的进程.针对此类问题,对古村再生开发过程中各方利益主体关系进行分析和梳理,提出一套政企合作的多元化开发模式,并根据当前政策完善政企合作项目融资操作细则,同时通过制度立体化建设、古村经济文化价值挖掘和合作监管机制三个关键政策,确保古村再生发展的可持续性.
赣南古村落、再生发展模式、旅游、利益主体
F276(企业经济)
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赣南密溪古村落文化保护及再生发展设计研究”YG2016132
2019-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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