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29/j.cnki.enterprise.economy.2018.05.024
影子银行监管的法制理念与完善策略——以影子银行监管法制比较研究为依据
金融演进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是金融服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果.脱离公共安全网的影子银行易于引发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因而包括美国、英国、新加坡在内的许多国家,都通过健全监管法制来努力地确定影子银行的实体和活动,以对其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本文认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措施应当具有前瞻性和可调整性,既要关注凸显的风险,又要能够根据市场金融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本文参考国际社会影子银行的监管法制经验,建议我国应当树立监管法治化和动态化并重、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并重、运营透明性和分离性并重以及金融管制与金融创新并重的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的影子银行监管法律制度.
影子银行、金融监管、法制理念、宏观审慎、金融创新
F830.1(金融、银行)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
2018-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8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