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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529/j.cnki.enterprise.economy.2016.07.012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监督功能之重构——中概股在美频遭集体诉讼的反思

引用
阿里巴巴上市不久就因涉嫌证券欺诈被提起集体诉讼,反映了其尚未完全适应美国严格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在我国现有公司治理监督模式下,由于公司制改革主要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模式,内部监督多重机制失效,外部社会监督乏力,公司监督机制十分薄弱,因此,需要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弥补公司监督机制的不足,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功能.上市公司需从信息披露的主体、内容、责任机制、外部支撑要素等多路径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公司监督功能.

信息披露、监督功能、公司治理

G647.38(高等教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BFX082

2016-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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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8267

15-1142/C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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