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理标志保护的立法研究——以地理标志的法律关系为视角
法律法规的缺位导致江西地理标志权属不清,权利内容模糊,理清法律关系成为了江西地理标志保护立法的关键.在将来的立法中,应当规定政府作为地理标志名义上的所有人,行会作为实际的管理者,赋予生产经营者准物权化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从地域因素、特有品质、知名度三方面严格界定地理标志产品,并明确地理标志的权利内容,包括许可使用权和禁止使用权.
地理标志、立法保护、法律关系
D923.4(中国法律)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立项项目FX0922
2011-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6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