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024.2007.11.060
论政府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赢利行使收益权的模式选择
从1999年开始,我国的国有企业利润一直在快速增长,2006年实现的利润已超过了9600亿元.这么多的钱并没有上交给作为产权人的全国人民,而是留在各企业手里任其自由支配.这使国有企业的国有性质名不符实,其社会功能难以实现,造成国家应得财政收入的流失,加剧了社会分配的不公.为此,探讨政府代表国家(人民)对国有企业赢利行使收益权的模式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
国有企业、赢利、收益权、模式选择
F276.1(企业经济)
2008-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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