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动力来源与激励机制
实现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要求发挥好中央政府和三地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主体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建立稳定可预期的激励机制,确保行政区局部利益契合协同发展整体要求.当前激励制度建设的重点是突破阻碍协同发展的行政束缚和政策体制,创新协同发展组织管理方式,形成政府和企业合力,建立跨区域利益合理分配机制.唯其如此,才能建立地方政府和企业只有选择协同发展策略才能分享共同利益和增进自身利益的制度,激发三地政府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和企业参与协同发展的积极性,释放生产要素跨行政区配置的潜能,形成产业协同发展的自我促进机制.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激励机制
F207(国民经济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智库课题"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激励机制创新研究"2018G06
2018-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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