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919.2014.06.023
中国家庭农场培育的经验与启示*--以皖南平镇家庭农场发展为例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这一概念,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此成为学界研究热点。从皖南平镇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来看,家庭农场的本质都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场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经营过程中,家庭农场的发展要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抑制工商资本下乡,保证分散小农的利益,以职业农民带动家庭农场发展。同时,发展家庭农场,政府要做好农田基础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
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农民、土地流转
F293(城市与市政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中的土地纠纷及其解决研究》13CSH049。
2014-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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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