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919.2014.01.017
关于现行农地非农化收益分配模式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目前,我国现行的农地非农化收益分配模式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征用土地的审批者、使用者、管理者和受益者..农地使用者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这实际上没有体现公平补偿的原则和精神,致使被征地农民无法公平分享农地非农化收益.而且产生了如征地行为扭曲、征地程序缺乏公正、征地“导租”现象衍生、耕地面积大速度减少、土地利用方式粗效等社会问题.
农地非农化、收益分配、模式初探
F320.2(中国农业经济)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农民公平分享农地非农化收益问题研究》12BSH018;2013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对策研究》2013D011
201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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