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治理的法律保障之不足及其完善
2006年修订的公司法,改善了我国公司法的治理结构,由于我国公司法实践起步较晚,公司法理论研究较薄弱,存在一些不足,导致国内股权激励有许多法律不完善之处,缺乏对股权激励方法的具体规定,限制了股权激励制度的发展.公司法的新的改革阶段又要开始,我们应在股权激励、累积投票、股东派生诉讼、法人人格否认、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等相关制度方面进行思考,使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更具可操作性,为促进公司制度发展提出建议.
公司治理、法律保障、不足、完善
F270.7(企业经济)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08-ZX-036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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