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919.2003.04.002
关于柯达公司并购中国感光业的调查与思考
@@ 由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门制定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已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暂行规定>允许除部分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的行业外,外资可以收购.这表明外资企业可获准收购国内500强企业,包括国内A股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对于某些非限制性行业的外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放宽.这无疑是我国加入WTO后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
柯达、公司并购、中国、感光、暂行规定、外资企业、上市公司、改组国有企业、国家利益、重大举措、行业、收购、利用外资、国企改革、国内、国家安全、非限制性、持股比例、经贸委、国有股
F83;F27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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