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单位调查清单的建立
随着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事故形态也日趋复杂,生产安全事故往往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重大损失,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立法目的.对生产安全事故,不仅需要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人员,也应当依法予以制裁,从而督促其更好地加强前期预防.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必须有法可依,本文从行政法律规范出发,以事故发生单位的法律责任为研究对象,分析事故调查实践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根据事故致因分析理论,梳理调查实践中应收集的事故资料,探索建立事故调查清单,对科学构建事故调查体系、提升事故调查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思考.
事故、问题、调查
2020-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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