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的民事责任
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关于认缴制下的股权转让,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实务中,认缴制度下的公司股权转让行为不存在法定无效是由,故应被认定为有效.本文就认缴制下的股权转让行为相关问题作简要论述.
认缴制、未缴足出资、股权转让、民事责任
2019-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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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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