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高职院校多方位动态激励性薪酬体系的设计--以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目前,国内高职院校从经费来源上进行分类,基本可分为财政全额拨款学校、财政差额拨款学校和自筹经费学校三种类型。前两类学校教职工工资基本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工资发放,可用于自主分配的部分相当有限,薪酬激励作用也就难以发挥。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股份制高职院校,属于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学校具有薪酬分配自主权。学校在薪酬体系构建过程中,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调控作用,建立起多方位动态激励性薪酬体系,提高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股份制、高职院校、薪酬体系、设计
G64;R19
2016-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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