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移植语境下公司董事信托义务的研究
现代公司权力结构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过渡到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信托义务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信托义务的规制模式借鉴了英美法系的相关规定,将其具体区分为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但与移植母体的理论精髓和最新拓展相比,存在注意义务缺乏体系内协调、忠实义务的规定不完备等缺陷。建议从法律体系内部协调注意义务规范,补充忠实义务内容,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董事信托义务、法律移植、公司治理
F27;D91
201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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