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中小企业面对垄断如何维权
在行政任务民营化的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参与承担政府职能.在这种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治理的过程中,公法与私法的聚合责任如何实现,受到很大关注.特别是新旧“非公经济36条”颁布后,民营中小企业试图进入曾被行政权力垄断领域时,如何有效维权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本文以个案为基础,针对管制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截然不同的反应,试图在动态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探讨行政机关及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主体(特别是行政机构附属机构)、行政相对人的复合法律地位,从法律人的角度为推进法制建设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民营化、行政垄断、行政诉讼、管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
D9 ;G64
2014-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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