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的企业形态--访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
@@ 新《公司法》在今年1月1日已经生效了,由于这次《公司法》修改的幅度相当大,许多法学界人士认为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新《公司法》.这次《公司法》的修改,有一个难能可贵之处,就是基本上按照市场经济或国际通行的规则来改,真正与国际接轨.可以说,《公司法》修改以后,得到了企业界、政界、司法界乃至学术界比较一致的认可.本刊记者就《公司法》修改过程中有关问题采访了著名法学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江平教授.
企业形态、新公司法、法学家
D922.291.91;F270;K825.19
2014-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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