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977.2001.05.005
不容忽视的C标志
@@ 2001年4月6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只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自我评价,达到计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企业,提交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企业计量管理文件;企业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企业强检计量器具登记表;企业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产品标准;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标识、使用说明书.经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就可在定量包装上使用”C”标志.不久以后,印有”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将会摆上各个商场的柜台,消费者购买时就不必为商品”缺斤短量”而担心了.
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计量、计量保证、保证能力、生产企业、能力自我评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企业生产、能力评价、计量器具配备、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表、使用说明书、能力要求、国家、管理文件、产品标准、标志、包装标识、消费者
TB9;F22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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