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鼓浪屿丹麦大北电报局及海底电缆遗迹调查
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丹麦在华设立大北电报公司,敷设香港——上海、上海——长崎、长崎——海参崴海底电缆.同年5月,大北公司与英商中国海底电报公司(英商大东电报公司的前身)订立合同,划分双方在中国经营电报业务的势力范围,议定大北公司的水陆电报线,不能延伸到香港以南;中国海底电报公司的水陆电报线,不得延伸到上海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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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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