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研究
@@ 我国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首次在立法上确认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仍然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尤其是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中缺乏对原告股东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使得股东派生诉讼或成为书面制度而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或被恶意股东滥用从而损害公司以及其他主体的利益.本文主要就如何完善股东派生诉讼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进行了粗浅的分析.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激励机制、约束、原告股东、公司法、发挥作用、主体、修订、利益、立法、滥用、分析
D9 ;N94
2010-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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