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刑部司官的选任、补缺与差委
清代以刑部为”天下刑名之总汇”,刑部司官的法律专业化水准于国家治安干系重大.雍正及乾隆初年,刑部内推动了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司官的选任、补缺方式、差委情况均发生变化.在此之后,刑部司官的入部年龄降低,在部时间延长.司官的部内地位在”缺”和”差”的双重作用下赫然分为两个阶层,堂官对司官仕途的决定权越来越大.初入刑部的年轻司官为了获得堂官的赏识,在部内”日治案牍夜读律”.他们努力弥补入仕前法律专业知识不足的缺陷,使刑部的法律专业化水准迅速提升.
刑部司官、仕途、选任、补缺、差委
K249
201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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