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清理藩勋逆产的政策演变
康熙“更名田”诏是对顺治时期相关规制的继承与调整,学界对前者考察颇多,对后者尚无专文探讨,因而认识不清.本文在细致爬梳档案等史料的基础上,分析清初清理藩勋逆产的制度演变,认为:一、顺治朝处置明代藩勋产业的政策有一演变过程,即从名义上认可其对产业的所有权,转为没收入官、圈为旗地;尔后再变为征收赋税、推行民田化,并停止圈为旗地,其目的亦相应地发生重要变化.二、为增加财政收入、实现民田化,清廷希冀尽数变价藩勋逆产,但受各种条件制约,不得不兼行召佃,从而形成变价与召佃并行的双轨制.三、由于相应规制的缺乏,顺治朝前期的清理效果欠佳.至顺治十二三年,户部制订了系统的清理规制,为清理效果的改善提供了制度保障,亦为康熙朝“更名田”政策的颂行奠定了基础.
顺治朝、藩勋逆产、处置政策、清理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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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9.2
厦门大学田野调查基金项目“更名田研究新探”批准号2014GF001的阶段性成果.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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