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67/j.cnki.cn23-1070/c.2022.01.0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合同履行障碍的规范路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合同纠纷主要表现为合同履行障碍的法律适用纠纷.理论与实务界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属性存在着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争议,其争议的本质在于对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关系认识不清.理论上的"完全区分说""原因结果关系说"以及"平行交叉说"均有不足之处,应采取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双重视角分析两者关系.合同履行障碍规则在比较法上存在不同模式:大陆法系采取"多元规则+多元结果"模式,英美法系采取"多元规则+一元结果"模式,国际、区际法律文件采取"一元规则+一元结果"模式,最后一种模式最为合理.在《民法典》体系下,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宜界定为事件,其引起合同履行障碍的法律适用的关键在于区分情形分别适用不同的合同履行障碍规则:一是区分不能履行、履行艰难与履行费用过高,二是区分金钱债务与非金钱债务,三是区分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同、履行障碍、不可抗力、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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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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