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67/j.cnki.cn23-1070/c.2021.03.005
社会治理视野下农村社会信用制度的法治之维
当前农村因原子化趋势而面临社会治理困难,借助社会信用建设全面开展之势,部分农村探索建立了颇具特色的社会信用制度,形成了信用信息以户为记录单元、范围覆盖法律和道德领域、依托村民自治保障准确性、通过保密协议保障安全性的归集制度,建立了程序严格的查询制度、方式和幅度合理的奖惩制度以及多样化的修复制度.因其公共权力的特点,应以"不当联结禁止""人权""平等""法治""民主"等公法原则为检视标准并加以完善,在未来与社会信用立法相调适,重点关注通过自治、德治和法治相结合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发挥民间制度对国家立法的先行先试和补充的作用.
社会信用、公法原则、"三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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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课题"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研究";三峡大学区域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课题"三峡流域农村社会治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究"
202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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