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下集体所有权主体制度的机遇与展望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9667/j.cnki.cn23-1070/c.2020.03.01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下集体所有权主体制度的机遇与展望

引用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下,集体所有权主体制度面临集体成员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具有同一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目标资产是否与其他集体资产在归属上发生分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行使集体所有权的法律机制应如何表达等现实困惑.从集体资产的承续关系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农民集体应为实在的组织体,具有内部治理机制和意思能力,集体所有权主体理应定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私法与公法制度的共同规范下,在可为与不可为之间维护着集体所有制的价值体系.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全部的集体资产享有所有权,章程记载的责任财产范围应限于折股量化的财产范围.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权主体地位对传统村落的未来发展具有导向意义.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制、特别法人

47

F321.32;D922.4;F276.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ZDA156

2020-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5-10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求是学刊

1000-7504

23-1070/C

47

2020,47(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