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隐私权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看新兴权利保护的综合方式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9667/j.cnki.cn23-1070/c.2019.06.012

从隐私权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看新兴权利保护的综合方式

引用
我国隐私权的立法与司法保护实践,存在着新兴权利保护的综合方式.这种综合方式意味着:在保护方法上,隐私权曾先后被附属于名誉权、作为法院承认的新型权利、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法律值得保护的利益(“隐私利益”)、作为法定权利(“隐私权”)等多种方式予以保护;在保护领域中,隐私权不仅在民法(私法)领域中,而且也逐渐在行政法领域和宪法(公法)领域中被保护;在保护内容上,不仅存在着对古典的隐私权(“生活安宁权”)的保护,也逐渐扩大到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否保护被遗忘权的问题尽管有争议,但不排除将来可能会被纳入保护之列.隐私权已经成为我国使用保护方法最具多样性、保护对象最具发展性的新兴权利.

新兴权利、隐私权、个人利益、被遗忘权

46

D99;G206;TP393.08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02-11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求是学刊

1000-7504

23-1070/C

46

2019,46(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