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救助中中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互动模式研究
当前,我国救灾领域的社会资源控制主体日益多元化,特别是在汶川地震以后以非营利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力量在灾害救助全过程中呈现出持续性深度参与的态势.但是,由于我国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对于非营利组织参与灾害救助缺乏系统的制度规定,自发无序、救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逐渐显现.因此,以汶川地震以后芦山地震、岷漳地震、鲁甸地震三次重大自然灾害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互动为典型案例,根据当地社会组织的发育情况和政府部门的协调能力,探讨和总结出群团组织协调模式、半官方NGO协调模式、民政部门协调模式三种互动模式.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出针对灾害救助中各阶段的不同特点,使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形成深度良性互动,进而能够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的差异化立体灾害救助模式.
灾害救助、政府、非营利组织、互动模式
44
F06(经济学分支科学)
2017-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