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机关名誉的法律保护路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机关不应享有名誉权,但我国对国家机关名誉权的法律保护存在司法实践与相关立法原意相脱节的困境.西方国家对国家机关名誉的保护具有在刑法上限制甚至取消诽谤国家机关罪、在民法上不赋予国家机关名誉权的特点.实践中,应运用综合法律手段加强对国家机关名誉的法律保护,包括限制国家机关名誉权诉讼能力、对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慎重使用名誉权保护制度、提高国家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和集中处理机关行政服务.
国家机关、名誉、名誉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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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17-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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