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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7504.2014.01.022

保任的尴尬:宋代荐举的连带责任

引用
宋代荐举制度中,由于朝廷需要通过举主对被举人的情况加以了解,造成举主与朝廷之间处于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地位,为了解决这种不对称,促使举主提供有效的被举人信息以供朝廷选任,当被举人擢用之后,发生不如所举的情况时,举主须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对被举人保其终身之不易,以及对连带责任承担的是“非身之过”的看法,为连带责任的免除提供了情理之上的依据.于是宋代一方面强调严连带之责,另一方面也在制度层面上规定了可以免除连带责任的条款.然而,免责条款却成了举主规避责任的挡箭牌,兼之连带责任的规定往往视人而定,这不但使宋代的保任之法处于尴尬境地,同时也导致了宋代荐举奸弊丛生的现状.

宋代、荐举制度、连带责任

41

K244;K24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宋代荐举改官研究”,项目13YJC770017;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课题“宋代荐举改官研究”,项目13JDNS01Z

2014-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6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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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7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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