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504.2013.01.014
论侵权法的预防功能——法经济学的分析视角
侵权法的预防功能一直被学界忽视,被认为是补偿功能一个令人满意的“副产品”.这是对预防功能的一个重大的误解.预防功能应作为侵权法的首要功能而被重视.预防功能有其特殊的实现方式和独特的价值,它侧重于向前看,鼓励侵权人和受害人采取预防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侵权行为并促使侵权行为数量处于社会最佳水平.强调侵权法的预防功能,以其为侵权法的核心功能来更新和重构当代侵权法的理论体系,无疑是克服当今侵权法危机的一条明智之路.
侵权法、预防功能、实现方式、价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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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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