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7504.2013.01.012

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

引用
现代化通信工具在带给人们无限便利的同时,也为侵权者的侵权带来了效率.但面对以损害波及面大、个体侵权数额小、侵权主体隐蔽为特点的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颇感力不从心.美国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产生的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历经几十年的审判实践验证具有极为显著的制度优势.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可以填补侵权行为造成的一般侵权责任无法填补的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而且能够激励受害人积极主张权利,并且以最小的成本遏制恶性的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需要设立开放性和指导性的一般条款,明确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的认定标准,并应赋予现代化通信工具运营商不真正连带责任.

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社会性损害的民事救济

40

D923(中国法律)

201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85-9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求是学刊

1000-7504

23-1070/C

40

2013,40(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