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504.2011.06.012
西方法学流派的逻辑起点及其局限
比较西方三大经典法学流派,我们发现不同的法学流派都有自己的核心问题意识与逻辑起点.自然法学以价值为逻辑起点,规范法学以规范为逻辑起点,社科法学以社会事实为逻辑起点.这看似常识化的命题,既展示了不同法学流派的魅力所在,也隐含了这些流派的内在局限.在我国法学流派渐趋成型的当前,深入理解三大法学流派逻辑起点的两面性有助于在西方法学思潮研究中确立科学的研究态度,并以此为基础建构适合中国的法学流派.
自然法学、规范法学、社科法学、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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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法的理论(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项目10AFX001;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度校重点课题"融合与超越:中国法律社会学范式的构建",项目09HZK019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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