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504.2010.02.013
论被害人加权责任的概念
人生活在日常的社会关系之中,必然会发生各武各样的行为交往与互动,因此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都应当承担主体行为的责任.为了促使刑法理论重返真实的生活世界,真正地实现刑罚之该当性,并通过刑事政策杠杆重塑主体人之行为模式,促进社会的公平、高效与和谐,有必要提出并论证被害人加权责任的概念.
被害人、加权责任、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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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08年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项目08JDC013
2010-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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