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504.2007.04.017
刑事三审制与法院司法功能的重新配置
在权利保障与救济、法院职能分层设置及程序安定等众多理论基础的支持下,刑事三审制不仅具有建立的必要性也同时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在重构三审制时,应重新界定与配置各审级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的司法功能和司法管辖权的行使范围.
三审制、权利救济、司法资源、司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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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07d101
2008-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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