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504.2003.01.011
重建农地自耕农所有制
文章指出农地集体所有制必然要求农地的平均分配,这不仅使农户经营规模狭小、地块细碎、劳动生产率低下,而且由于产权主体与边界不清,难以实现农地有效流转并激励农户投入的热情.而农地国有化会进一步疏远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同时,运作的交易费用可能过高.因此,可供选择的农地制度应该是自耕农所有制.
农地制度、集体所有制、国有制、自耕农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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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中国农业经济)
200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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