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504.2001.01.013
权力缺席与权力失约--当代中国的公法漏洞及其救济
文章认为,当代中国法律中存在着明显的权力缺席现象.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既有观念的,也有体制的.观念的原因主要有国家主义法律观、强制主义法律观和管理主义法律观的负面影响;体制的原因则指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特别是由有关政府部门起草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案)的弊病.权力的缺席是导致权力失约的重要原因,这主要表现为权力缺席使控权对象缺失,使权力制约失去了规范依凭,同时也使权力在法外推定有了"必要"和可能.而权力一旦在法外能够推定,则意味着权力扩张和权力失约成为必然.为此,作者提出要真正控权,就必须注重公法建设的主张.公法倘要克服权力缺席现象,需强调控权的立法宗旨、确权的立法内容、护权的立法技术和越权的法律责任.
权力缺席、权力失约、公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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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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