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504.2000.01.010
论行政法的一般法律原则
行政行为应受成文法的拘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行为仍须受法治国家一般法律原则的拘束。法治国家的一般法律原则,可作为引导行政行为的准据,更可提供法院作为审查的基础。本文拟尝试就台湾行政法学理论及实定法的规定与实务的操作,释论行政法的一般法律原则。
司法审查、一般法律原则、依法行政
D912.1(法学各部门)
2003-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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