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
教基二”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现对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教育部、中小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改革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书法教育、规划纲要、自治区、中长期、直辖市、教育局、教委、国家
G63;G52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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