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19.01.008
校园欺凌行为的刑法规制
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威胁着本应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我国校园欺凌呈现出校园欺凌主体低龄化、校园欺凌手段多样化、校园欺凌程度不断升级等特点.从刑法角度分析,造成该情况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三点:一是刑事责任年龄偏低.由于大多数行为人未满刑事处罚年龄,行为人可因此减免惩罚甚至逃避惩罚.二是校园欺凌程度升级,欺凌手段多样化,但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条款中对于校园欺凌并没有明确规定.三是刑法与其他法律、制度衔接尚不够成熟.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刑事立法应适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增设暴行罪,以弥补刑法对校园欺凌行为惩罚不足.另一方面,应加强刑法与其他法律、配套制度的衔接.
校园欺凌、刑事责任年龄、故意伤害罪、制度衔接
201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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