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18.06.002
“恶意反控责任年龄”规则的刑法本土化构想
刑事责任年龄是反映刑事责任能力的指标之一,不应被绝对化.现实残酷案例的不断涌现警醒人们需要反思刑法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但反思不能仅通过反对或者维持现有规定来实现,而应当从刑法的逻辑结构着手.对此,英美法系的“恶意反控责任年龄”规则可作为借鉴,通过深入剖析该规则的背景与现实运行,结合我国立法与司法现实,可提出应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行为的刑法分则本土化构想.
恶意、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本土化
2019-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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